住房公积金,买房保护伞?

2018-08-30 吴敏
住房公积金,买房保护伞?


住房公积金是什么?

是指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特征?

1、积累性。

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3、保障性。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4、返还性。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5、强制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必须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设立账户,逾期不办理的,可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怎么使用?

一、可进行提取使用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二、可进行贷款申请方式。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3、个人受托银行代理公积金贷款。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4、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由此可见,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来说,好处多多,减轻了不少买房压力。如果你想对昆明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更多的认识,可查询《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了解。